個案因身心障礙影響下肢肢體功能狀況不佳,有四腳拐的需求,身障者情形如下
(一) 個案狀況:
72歲女性,隨著年紀增長,下肢膝關節逐漸退化,行動及移位上須攙扶周遭物品支撐重心,偶爾會發生跌倒意外,導致不定時須休養,難以處理家中日常及家事事物。另個案雖領有低收+身障生活津貼補助,但考量家中經濟狀況,平時仍會至鄰近超商及工廠附近撿拾資源回收物販賣,來賺取收入維持生活及支付同樣為身障者的案女居住照顧機構費用。考量個案撿拾回收、因無柺杖支撐且遇街道不平整時,有攙扶支撐的輔具協助,可減少跌倒之風險,因此有四腳拐肢需求。
(二) 家庭狀況:一家三口,全數為身障者的多名身障家庭。
(1) 案女領有第一類/重度身障證明,於107年6月因肺炎住院治療後出現吞嚥及下肢肢體功能退化,已無法自行行走、翻身及處理日常生活,因家屬無法協助照料,因此已連結協助安置至機構,雖機構費用仰賴月退俸支付,但仍需部分支付耗材費用,仍有經濟負擔壓力。
(2)案子領有第一類/中度身障證明,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及照顧人力,現家中主要依賴案子外出協助購買餐食及處理日常生活事務,另其每日下午至傍晚會推著推車撿拾回收販賣,於下午時間較難以協助個案日常生活之協助。
四腳拐舉例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