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家服務業務(負責區域:枋寮、佳冬、枋山鄉)
個案管理、個案開發、資源連結、照顧服務員管理。
居家服務督導員應確實督導居家服務品質,每月應電話訪問案主至少一次,每3個月應至少訪視案家一次,並留下詳細紀錄,轉介社會資源,並不定期實地督導照顧服務員服務情況,處理投訴案件。
1.照服員管理:每月團督.排定服務工作時間表.服務品質管理及問題管理等。
2.個案管理:開發個案.電訪及面訪.服務費用收取.問題諮詢與處理等。
3.行政工作:彙整服務時數紀錄表.長照系統登打(服務時數及督導紀錄).團督紀錄.成果報告及評鑑。
4.資料整理: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意者填妥履歷、自傳,電子檔郵寄liuliu1016@gmail.com
主旨請填【應徵居家督導員】XXX(姓名)
面試時間另行通知
聯絡人:李社工 0937-485630或08-87718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