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一人一通電話,要求公益團體提供即時徵信資料!
發表於 : 2013-12-26 , 15:44
現行法規的確沒有規定公益團體必須每月提供即時徵信資料,所以很多單位可以大聲的說我們沒有違法,誰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!
現行法規的確規定的不清不楚,經詢問就連主管機關對於「公開徵信」也沒有一個統一標準。
而且主管機關擺明不會主動稽查公益團體到底有沒有做到公開徵信,理由是公益團體數量太多,但政府人力有限,沒辦法全面主動稽查,除非有人檢舉,否則主管機關不會有動作!
所以一大堆公益團體不僅沒有即時公開徵信,甚至根本違法完全沒有公開徵信,但也沒人管,照樣有人捐款捐物,這就是現狀!
但為什麼在法律沒規定的狀況下,還是有公益團體願意主動提供即時公開徵信資料呢?為什麼這些單位做得到,其他的單位就做不到呢?在小龍女的觀察發現,這與公益團體大小或資源多寡根本無關,而是單位有心沒心,重不重視的問題!
很多事法律沒規定不代表不重要,很多事政府不管不代表沒人重視!公益團體不願意提供即時徵信資料,主管機關管不了,但身為關心公益的我們,如果覺得此事很重要,可以主動和公益團體溝通,若溝通無效可以選擇不幫助這樣的單位,不捐款捐物給這樣的單位,這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事,不用等修法,也不用等政府做,如果人人都有此自覺,小龍女不相信無法改變這樣的現狀!
現行法規的確規定的不清不楚,經詢問就連主管機關對於「公開徵信」也沒有一個統一標準。
而且主管機關擺明不會主動稽查公益團體到底有沒有做到公開徵信,理由是公益團體數量太多,但政府人力有限,沒辦法全面主動稽查,除非有人檢舉,否則主管機關不會有動作!
所以一大堆公益團體不僅沒有即時公開徵信,甚至根本違法完全沒有公開徵信,但也沒人管,照樣有人捐款捐物,這就是現狀!
但為什麼在法律沒規定的狀況下,還是有公益團體願意主動提供即時公開徵信資料呢?為什麼這些單位做得到,其他的單位就做不到呢?在小龍女的觀察發現,這與公益團體大小或資源多寡根本無關,而是單位有心沒心,重不重視的問題!
很多事法律沒規定不代表不重要,很多事政府不管不代表沒人重視!公益團體不願意提供即時徵信資料,主管機關管不了,但身為關心公益的我們,如果覺得此事很重要,可以主動和公益團體溝通,若溝通無效可以選擇不幫助這樣的單位,不捐款捐物給這樣的單位,這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事,不用等修法,也不用等政府做,如果人人都有此自覺,小龍女不相信無法改變這樣的現狀!